壞賬損失是壞賬準備嗎
壞賬損失與壞賬準備是關聯但不同的概念。壞賬準備是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備抵科目,用于預估應收賬款可能無法收回的風險;壞賬損失是利潤表中的費用科目,反映實際已核銷的應收賬款損失。
在會計處理中,兩者的核心差異體現在時間點和會計職能上:
1.壞賬準備屬于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需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采用預期損失模型按賬齡、客戶信用等參數分期計提(借:信用減值損失,貸:壞賬準備),體現謹慎性原則;
2.壞賬損失是實際核銷時的會計動作(借:壞賬準備,貸:應收賬款),需滿足《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認定條件(如債務重組協議、法院裁定書等證據),方可確認損失并影響當期損益。
實務中需注意: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需合理且有依據,避免人為操縱利潤;壞賬損失的核銷需履行內部審批程序并留存外部證據,否則可能引發稅務風險。二者共同構成企業信用風險管理的閉環。
推薦閱讀: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