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如何開具全電發票?
【問題】勞務派遣如何開具全電發票?
【答案】
全電發票開具流程: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模塊下顯示電子發票平臺中的【開票業務】和【稅務數字賬戶】功能模塊,功能菜單依次選擇【開票業務】-【藍字發票開具】,進入藍字發票開具的二級首頁功能頁面,主要展示“數據概覽”、“發票填開”等、當納稅人發生銷售行為,需要開具全電藍字發票時,通過該模塊可以開具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收納章第五節第二條,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三章第八節第一條納稅人或者稅務機關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開具增值稅發票時,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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