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損失準備金如何計算公式
準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本年末準予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的余額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貸款損失準備金要符合哪兩項原則
1.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要符合審慎會計原則的要求
審慎會計原則又稱為保守會計原則,是指對具有估計性的會計事項,應當謹慎從事,應當合理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和費用,不預計或少預計可能帶來的利潤。其核心內容是對利潤的估計和記載要謹慎或保守,對損失的估價和記載要充分,同時要保持充足的準備金以彌補損失。
2.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要堅持及時性和充足性原則
及時性原則是指商業銀行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應當在估計到貸款可能存在內在損失、貸款的實際價值可能減少時進行,而不應當在貸款內在損失實際實現或需要沖銷貸款時才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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