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什么
精選回答
答案: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應按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應按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指個人獨立從事非雇用的各種勞務所取得的所得。內容包括:設計、裝潢、安裝、化驗、咨詢、講學、翻譯、審稿、影視、錄音、演出、表演、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其他勞務等。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得獎是指參加各種有獎競賽活動,取得名次得到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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