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稱調整的科目(見下表)
二、刪除的科目
包括預提費用、其他應交款、待轉資產價值。
新準則下原“預提費用”核算的內容在發生時計入相關成本費用:“其他應交款”原核算內容并入“應交稅費”科目:“待轉資產價值”原核算內容并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三、新增的會計科目
這里重點介紹一般企業所可能涉及新增的科目,即交易性金融負債、代理業務負債、遞延收益、未確認融資費用。
1、“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負債類別,分別“本金”、“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2、“代理業務負債”科目。核算 (金融類)企業不承擔風險的代理業務收到的各類款項,如受托投資資金、受托貸款資金等(金融企業的代理買賣證券款、代理承銷證券款、代理兌付證券款,另設科目進行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采用收取手續費方式收到的代銷商品款,可將本科目改為“受托代銷商品款”科目,并按照委托單位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應當按照委托單位、資產管理類別(如定向、集合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等進行明細核算。
3、“遞延收益”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企業在當期損益中確認政府補助,應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
遞延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在相關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分配遞延收益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在以后期間確認相關費用時,按應予以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用于補償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3)返還政府補助時,按應返還的金額,借記本科目、“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
4、“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核算企業應當分期計入利息費用的未確認融資費用。本科目應當按照未確認融資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余價值。
四、會計科目類別發生改變
“預計負債”原為流動負債類科目,新準則將其作為長期負債在報表上進行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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