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日月如梭,光陰似箭,不經意間轉做內審已一年有余,每次在回顧項目時,發現或多或少會犯一些錯誤,會有東西沒有做到,令自己不滿意。為了自己能在以后的審計路上,少犯錯誤;也為了給一些同仁新手做些參考,所以決意梳理在一路走來的內審,所經常犯過的一些錯誤。
一、主要矛盾未抓住
我們每開展一個審計項目,或多或少,會有些審計發現,但這些審計發現,哪些主要矛盾,哪些是次要的,一定要分清。通過把一些孤立的發現串聯起來,再加上仔細的分析,找出導致產生重大風險的根本原因所在,提綱挈領,綱舉目張,這樣再和被審計人員溝通,既能說服被審計單位,樹立審計威信,又能真正的幫助他們找到癥結所以,改善目前的管理水平。
相反,如果我們未抓住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而是只發現了一些細枝末節,草草了事,那么,這些審計發現,不僅不能說服被審計對象,反而給他們留下審計人員一點也不專業的印象。我們也沒有發現他們管理的重點問題在哪里,只能向老板匯報這些可有可無的東西。而被審計對象也認為我們就是抓他們小辮子,遇到壞一點的被審計單位,還會反咬我們一口,給我們扣個:審計部只會應付工作,只會耽誤他們日常工作的“帽子”,如果一旦在老板心理形成這樣一個概念,那審計部就沒有立足之地了。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