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集中核算模式,是我國公共財政管理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它對于規范會計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成效顯著。推進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從體制上規范政府行為,促進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財的一項根本性措施。實施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對財政資金撥付方式的根本性變革,是加強財政資金集中支付、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具有重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意義。
一、會計集中核算模式的主要問題
第一,預算單位作為獨立的法人,其會計主體地位不明確、職責不清晰。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各單位不再設有會計機構及人員,只有報賬會計負責會計單據收集及出納工作。單據錄入、制單、記賬及生成報表均由會計核算中心完成。預算單位完全脫離會計核算工作,一些單位產生錯誤認識,認為預算單位的財務核算工作均在核算中心,賬戶上只要有資金便隨意使用。
第二,缺乏統一規范的經費開支標準,在中心核算的各單位間分配不均。由于歷史原因,各單位的資金來源渠道、財務管理制度各不相同。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會計,核算中心本可在資金支付環節,對經費支出統一監督管理,但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和依據,執行起來較困難,一些權力部門及單位巧立名目發放獎金及補貼時有發生,這也造成了各單位間新的不平衡等諸多問題,制約該模式的進一步發展,成為亟需解決的問題。
第三,會計核算與實物資產管理脫節。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下,核算中心根據單位的單據及財產物資驗收單人賬核算,但實物資產仍由原單位人員管理,原有資產管理模式下,財務人員參與的賬實符合性驗證環節缺失,造成實物資產管理相對簿弱。
第四,各單位報賬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制約會計集中核算工作效率的提高。由于各單位取消了原銀行開戶與會計出納崗位,原有財務人員部分轉崗,加上部分單位領導對報賬工作重視不夠,報賬員無會計從業資格,對本單位支出項目填列不清,會計基礎工作受影響,從而對進一步提高會計集中核算造成了困難。
第五,憑證賬簿等會計資料在核算中心保管,規模龐大。一方面中心不堪重負;另一方面單位如需查詢資料,事無巨細都要到中心檔案室查閱,極為不便。
第六,核算中心人手少與集中核算工作任務繁重的矛盾尤其突出。由于長期處于超負荷狀態,提高了錯賬的概率,也造成報賬會計長時間等候,不方便日常事務的處理。中心人員忙于制單、記賬、報表打印等日常財務核算工作,無法幫助單位進行深入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二、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轉型的可行性分析
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目前的財政體制不能保證所有的財政性資金都能通過國庫進行收付,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改革處起步階段,部門預算不夠細化,預算追加調整較多,預算剛性不夠,尤其是縣鄉財力還相當薄弱。因此。要全面實現國庫集中收付制還較為困難。但根據我國的國情,在構建公共財政框架時按照“總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可以分階段來實現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在條件不成熟的部分單位實行遠程報賬下的會計集中核算。
會計集中核算模式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許多共同之處。清理統一各類賬戶,實行工資統發,在政府采購業務中財政性資金直達供貨商。核算中心以往對經費支出的有效監督,為轉型提供了堅實的技術保障與經驗參考。利用會計核算中心現有人力物力等條件,在保留原有機構編制的基礎上,增設國庫支付管理職能崗位。新的核算中心將實現一科室多職能,機構設置更加精干高效,基層單位辦事更加集中便捷。
三、會計集中核算模式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轉型的實施
首先,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是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財政性資金存儲、支付及清算的一套獨立賬戶體系。主要由以下賬戶構成:國庫單一賬戶,財政部門在中國人民銀行開設,用于核算和反映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收支活動。財政零余額賬戶,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核算和反映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財政性資金活動。單位零余額賬戶,財政部門為預算單位在代理銀行開設,核算和反映預算單位在財政授權用款額度內實行授權支付方式的財政性資金活動。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財政部門按規定在代理銀行開設,核算和反映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活動。特設專戶,經上級部門批準,財政部門在政策性銀行或商業銀行開設,記錄、核算和反映納入預算單位的特殊專項收支活動。
其次,規范財政收入收繳程序。財政性收入分為稅收收入和非稅收收入,其繳納分為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方式。一是對縣級各項稅收收入,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采用直接繳庫方式。經征收機關審核無誤后,區別收入性質,由交納義務人將應繳收入直接繳入國庫存款賬戶。二是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繳收入,采用集中匯繳方式。由征收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內,區別收入類別,匯總繳入國庫存款賬戶。三是實行非稅收入“銀行代收”管理辦法后,對繳入“銀行代收”管理并繳入財政非稅收收入代理銀行歸集專戶的應繳收入,由財政部門區別收入性質,分別劃歸國庫存款賬戶和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再次,規范國庫集中支付程序。國庫集中支付包括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類型。財政直接支付程序包括:(1)基層單位申請時,應填制財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請書,加蓋預留在國庫支付管理中心的印鑒,報一級預算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后,附上財政局需要的有關資料,向國庫支付管理中心提出用款申請;(2)國庫支付管理中心根據預算單位的申請,對預算單位用款申請的印鑒、額度及有關資料進行審核后,簽發財政資金支付憑證送代理銀行;(3)代理銀行審核確認財政資金支付憑證后,通過財政零余額賬戶將資金支付給收款人,并將付款憑證回單送國庫支付管理中心;(4)支付完成后,國庫支付管理中心開具財政資金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給一級預算單位;一級預算單位負責向所屬基層預算單位提供記賬依據;(5)預算單位根據支付情況,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并據此入賬。財政授權支付程序包括:(1)預算單位根據國庫支付管理中心下達的授權支付用款額度,簽發財政資金支付憑證送代理銀行;(2)代理銀行審核確認財政資金支付憑證后,在授權支付額度內通過單位零余額賬戶辦理資金支付手續;預算單位需要提取現金,應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提取現金的手續;(3)代理銀行向收款人付款后,將付款憑證回單送預算單位,同時向國庫支付管理中心反饋授權支付執行情況。
最后,會計集中核算采用遠程報賬模式。對條件不成熟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單位仍沿用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并采用遠程報賬模式。遠程報賬是通過租用電信寬帶線路,組建VPN虛擬通道,中心增設防火墻及入侵檢測系統,預算單位由報賬員通過LAN或ADSL登陸中心服務器,進行遠程錄入、記賬、結賬、生成報表、打印賬簿等操作,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只負責審核及對賬工作。每月初,財政部門按年初預算安排向各單位下撥經費,預算單位根據收到的銀行到賬通知,將匯入款項入賬。報賬員在本單位完成經費支出的日常報銷單據錄入,送中心審核并由中心開具現金及轉賬支票,支票由報賬員送代理銀行辦理現金及轉賬業務,取得付款通知后,完成生成憑證、記賬、月結、生成會計報表、打印賬簿等工作,財務資料全部在各預算單位保存。
四、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較遠程報賬會計集中核算模式的優越性
會計集中核算模式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轉型存在較好的工作基礎,對單位資金支出監督管理及會計核算積累了許多經驗,對單位各方面資金性質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實現轉型后,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優越性更加突出。
第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促進各級財政部門加強預算工作,提高預算剛性,杜絕了預算執行的隨意調整。促進有關部門統一津貼、補貼發放標準,利于各行政、事業單位財力協調平衡。防止各單位間的收入差距懸殊和不均現象。
第二,有利于政務公開,加強預算執行的透明度。預算單位的經濟業務以部門預算為支出依據,經嚴格的審批程序,使單位資金支出管理更合理,從而加強預算約束。
第三,有利于盤活資金,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財政集中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均使財政資金直達供貨商和勞務提供者手中,改變以往資金層層劃轉,減少了財政性資金的國庫外滯留,最大限度地挖掘出財政資金高效運轉的潛力。
第四,有利于加強財政對資金的使用監督,加強對預算的執行。以審核后的部門預算為預算撥付依據,減少了單位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盲目性、自由性,預算執行的信息可及時反饋回來,可實現對財政資金流向和流量的全方位有效監控,保證預算全面執行。
第五,克服了原模式下會計主體與會計核算職能分離、會計職責不清的不足。新制度下各預算單位作為會計主體,行使財務核算權并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促進各單位會計核算與實物資產管理更好地結合,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各預算單位可以更方便地查閱會計資料,及時掌握會計信息,解決預算單位理財積極性不足,促進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減少會計造假的可能,提高經濟業務內容的真實性、可靠性,預防各種腐敗行為的發生。
責任編輯:ding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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