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常熟市、張家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優化納稅服務,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省局決定對部分小規模納稅人實行增值稅按季申報,現將《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按季申報納稅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按季申報納稅業務操作規范》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單位的征管、貨物勞務、納稅服務、信息中心等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確保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工作的正常開展。各單位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省局聯系。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2013年6月28日
附件: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按季申報納稅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簡化辦稅程序,優化納稅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省范圍內的小規模納稅人自2013年7月1日起實行按季申報繳納增值稅。增值稅按季申報納稅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將增值稅的納稅期確定為一個季度。
實行按季申報納稅,納稅人于季度終了后第一個月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辦理申報納稅。
第三條 按季申報納稅的實行對象為申報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按季申報納稅人”)。
有特殊需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按月申報納稅。
第四條 隨增值稅附征的文化事業建設費也實行按季申報繳納。
第五條 按季申報納稅人可以選擇上門申報或網上申報方式辦理申報納稅事宜。國稅機關提供按季申報相關業務的網上辦理功能,方便納稅人辦稅。
第六條 新設立稅務登記的按季申報納稅人,稅種認定有效期起始日期為設立稅務登記的當月1日。對于混業經營的按季申報納稅人,增值稅和改征增值稅的稅種認定有效期起始日期同為當季季初1日。
第七條 對于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按季申報納稅人,應先完成本季度的申報納稅,再按規定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
第八條 對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按季申報納稅人,應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完成本季度的申報納稅,再按規定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第九條 按季申報納稅人應按照征管法規定報送納稅申報資料,納稅申報表及附報資料按季匯總填寫并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分月填寫按季報送。
第十條 按季申報納稅人出口適用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應于發生免稅貨物勞務業務的次季度,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申報的同時,辦理免稅申報手續。
第十一條 主管國稅機關對按季申報納稅人要適當調增其普通發票的每次供應數量。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江蘇省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省轄市國家稅務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