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為了進一步提高納稅服務質量,更好地落實“便民春風辦稅行動”,緩解納稅人反映審批周期過長的問題,減輕基層稅務機關的執法風險,省局研究開發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滯留管理系統,從5月征期開始對持超過90天未認證的省內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在網上申報平臺進行提醒,經提醒仍逾期(超過開票日期180天)未認證且需抵扣的發票,原則上不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批。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滯留管理系統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完善意見請及時上報省局貨勞處。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5月12日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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