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會計在線 會計實務頻道小編: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應當包括當期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當期支付的前期購買商品的應付款以及為購買商品而預付的現金等。實際上也正是這樣。
企業當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可通過以下公式計算得出: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當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當期支付前期的應付賬款
+當期支付前期的應付票據
+當期預付的賬款
-當期因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
上述公式中所列各項均不包括可以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例】某公司當期購買原材料,貨款為17萬元,增值稅為2.89萬元,價款用銀行轉賬支票支付;本期支付應付票據8萬元(不含增值稅);購買工程用物資15萬元(含增值稅),貨款已用銀行存款支付。則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所支付的現金可計算如下:
當期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 170 000
加:當期支付的應付賬款 0
當期支付的應付票據 80 000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250 000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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