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般納稅人貿易企業,2010年12月28日就應該換一般納稅人資格證了,但是由于工作疏忽就把這事忘了,現在去辦理可不可以?還需要帶什么相關手續嗎?
【解答】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規定:“第十條 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內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附件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印色為紅色,印模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執行。”
根據上述規定,現在企業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到期后不需要換證,納稅人只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綜合窗口)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在《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內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即可。
責任編輯:shiqingjie
- 上一篇文章: 裝卸費可以申請進項稅抵扣嗎
- 下一篇文章: 出差餐費是列入招待費還是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