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 東奧會計在線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高會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第五章“企業內部控制”第三節重點精講: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和審計,本節內容主要介紹企業內部控制評價。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相關知識點】
1.內部控制評價的原則
2.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
3.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
4.內部控制評價的方法
5.內部控制缺陷認定
6.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重點精講】:企業內部控制評價
(四)內部控制評價的方法
企業在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過程中,應當根據評價內容和被評價單位具體情況,綜合運用個別訪談、調查問卷、專題討論、穿行測試、實地查驗、抽樣和比較分析等方法,廣泛收集被評價單位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是否有效的證據。
評價方法的選擇應當有利于保證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證據的充分性是指獲取的證據能夠為形成內部控制評價結論提供合理保證;證據的適當性是指獲取的證據與相關控制的設計與運行有關,并能可靠地反映控制的實際狀況。
(五)內部控制缺陷認定
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內容包括內部控制缺陷的定義、分類、認定、報告和整改,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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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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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缺陷的定義 |
內部控制缺陷是評價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負向維度,如果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行無法合理保證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即意味著存在內部控制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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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缺陷的分類 |
按其成因分為:(1)設計缺陷,指內部控制設計不科學、不適當,即使正常運行也難以實現控制目標。(2)運行缺陷,指內部控制設計比較科學、適當,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設計意圖執行,導致內部控制運行與設計相脫節,未能有效實施控制、實現控制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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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表現形式分為:(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指在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過程中出現的、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產生直接影響的控制缺陷,包括財務報表缺陷、會計基礎工作缺陷和與財務報告密切關聯的信息系統控制缺陷等。(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指雖不直接影響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但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合法合規、資產安全、營運的效率和效果等控制目標的實現存在不利影響的其他控制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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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嚴重程度分為:(1)重大缺陷,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嚴重影響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而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范或發現嚴重偏離控制目標的情形。(2)重要缺陷,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雖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較大可能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范或發現偏離控制目標的情形,須引起企業重視和關注。(3)一般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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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 |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 |
(1)重大缺陷:如果一項內部控制缺陷單獨或連同其他缺陷具備合理可能性導致不能及時防止、發現并糾正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報,就應將該缺陷認定為重大缺陷。(2)重要缺陷:如果一項內部控制缺陷單獨或連同其他缺陷具備合理可能性導致不能及時防止、發現并糾正財務報表中雖然未達到和超過重要性水平但仍應引起董事會和經理層重視的錯報,就應將該缺陷認定為重要缺陷。(3)一般缺陷:其他情形。 |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 |
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參照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合理確定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定量和定性認定標準。其中:定量標準,既可以根據缺陷造成直接財產損失的絕對金額制定,也可以根據缺陷的直接損失占本企業資產、銷售收入或利潤等的比率確定;定性標準,可以根據缺陷潛在負面影響的性質、范圍等因素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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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形 |
(1)企業財務報表已經或者很可能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拒絕表示意見;(2)企業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機構未能有效發揮監督職能;(3)企業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或者涉嫌舞弊,或者企業員工存在串謀舞弊情形并給企業造成重要損失和不利影響;(4)企業在財務會計、資產管理、資本運營、信息披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發生重大違法違規事件和責任事故,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和不利影響,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監管處罰。上述控制缺陷如果對企業財務報表的真實可靠性產生影響,則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如果不影響財務報表的真實可靠,則為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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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缺陷的報告 |
內部控制缺陷報告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對于一般缺陷和重要缺陷,通常向企業經理層報告,并視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向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報告;對于重大缺陷,應當及時向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報告。如果出現不適合向經理層報告的情形,如存在與經理層舞弊相關的內部控制缺陷,或存在經理層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的情形等,應當直接向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報告。企業應根據內部控制缺陷的影響程度合理確定內部控制缺陷報告的時限,一般缺陷、重要缺陷應定期報告,重大缺陷應即時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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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 |
企業對于認定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制訂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后執行;對于認定的重大缺陷,還應及時采取應對策略,切實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并追究有關機構或相關人員的責任。 |
(六)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包括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內容、編制、報送和使用,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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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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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內容 |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一般包括下列內容: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和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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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編制 |
編制時間 |
(1)定期報告是指企業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編制評價報告,并由董事會對外發布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合理利用。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以12月31日作為基準日。(2)不定期報告是指企業出于特定目的或針對特定事項而臨時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并編制評價報告。 |
編制主體 |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編制主體包括單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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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程序 |
內部控制評價部門根據有關資料撰寫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上報經理層審核、董事會審批后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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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報送 |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報經董事會批準后對外披露或報送相關主管部門。內部控制評價報告通常應于基準日后4個月內報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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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使用 |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使用者包括政府監管部門、投資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中介機構和研究機構等。在使用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時,還應注意與內部控制審計信息、內部控制監管信息、財務報告信息等相關信息結合使用,切實做到全面分析、綜合判斷、相互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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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