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 東奧會計在線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高會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第二章“企業投資、融資決策與集團資金管理”第三節重點精講:企業集團資金管理與財務公司,本節內容主要介紹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相關知識點】
1.產融結合下的財務公司及其功能
2.財務公司設立條件
3.財務公司的治理、風險管理與監督指標
4.財務公司與集團下屬上市子公司間的關聯交易與信息披露
5.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與財務公司運作
6.財務公司的風險管理
【重點精講】: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大型企業集團的資金集中管理,大多以財務公司為平臺。財務公司是指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一)產融結合下的財務公司及其功能
集團成立財務公司的基本目的在于為集團資金管理、內部資本市場運作提供有效平臺,因此財務公司服務對象被嚴格限定在集團內部成員單位這一范圍。
財務公司的“財務管理服務”功能及其業務主要包括:(1)結算服務。(2)融資服務。(3)資本運作服務。(4)咨詢及理財服務。
(二)財務公司設立條件
按我國相關規定,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2)申請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8億元人民幣;
(3)申請前一年,按規定并表核算的成員單位資產總額不低于5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率不低于30%;
(4)申請前連續兩年,按規定并表核算的成員單位營業收入總額每年不低于40億元人民幣,稅前利潤總額每年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
(5)現金流量穩定并具有較大規模;
(6)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經驗;
(7)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未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近3年無不良誠信紀錄;
(8)母公司擁有核心主業;
(9)母公司無不當關聯交易。
設立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最低為1億元人民幣,財務公司注冊資本金主要從成員單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員單位以外的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入股。
(三)財務公司的治理、風險管理與監督指標
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應該堅持“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和服務性”的經營原則,以“安全性”,即風險可控為根本。
健全公司治理結構、互相制衡的決策機制、規范的管理運作、清晰的組織結構與內部責任報告體系、合理的業務分工與管理責任等,為財務公司的正常運營、風險管理等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條件。
(四)財務公司與集團下屬上市子公司間的關聯交易與信息披露
財務公司在為集團下屬各成員單位提供金融服務時,因涉及各不同法律主體間的存貸款業務、資金往來及其他服務,因此,其開展的各類業務均屬于“關聯交易”范圍。企業集團財務管理實踐中的做法有兩種:一是將母公司、上市公司等作為財務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從而將上市公司的財務“業務”包含在財務公司的財務管理服務范圍之內;二是上市公司不作為財務公司的發起人,但與財務公司簽訂相關金融服務協議,從而將財務公司的服務范圍輻射到上市公司。
(本文內容版權歸東奧會計在線所有 轉載請注明出處)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