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本篇為2014《高級會計實務》第七章“企業并購”第三節知識點精講:企業并購價值評估。其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并購價值評估的主要內容、企業并購價值評估方法。本節主要介紹企業并購價值評估方法。
企業并購價值評估方法之市場法:成本法
(三)成本法
成本法也稱資產基礎法,是在合理評估目標企業各項資產價值和負債的基礎上確定目標企業的價值。應用成本法需要考慮各項損耗因素,具體包括有形損耗、功能性損耗和經濟性損耗等。成本法的關鍵是選擇合適的資產價值標準。成本法主要有賬面價值法、重置成本法和清算價格法。
1.賬面價值法
賬面價值法是基于會計的歷史成本原則,以企業賬面凈資產為計算依據來確認目標企業價值的一種估值方法。
賬面價值法的優點在于:它是按通用會計原則計算得出的,比較客觀,而且取值方便。
賬面價值法的缺點在于:它是一種靜態估價方法,既不考慮資產的市價,也不考慮資產的收益。實際中,有三方面的原因使賬面價值往往與市場價值存在較大的偏離:一是通貨膨脹的存在使一項資產的價值不等于它的歷史價值減折舊;二是技術進步使某些資產在壽命終結前已經過時和貶值;三是由于組織資本的存在使得多種資產的組合會超過相應各單項資產價值之和。因此,這種方法主要適用于簡單的并購中,主要針對賬面價值與市場價值偏離不大的非上市企業。
2.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以目標企業各單項資產的重置成本為計算依據來確認目標企業價值的一種估值方法。
重置資產法和賬面價值法有相似之處,也是基于企業的資產為基礎的。但它不是用歷史上購買資產的成本,而是根據現在的價格水平購買同樣的資產或重建一個同樣的企業所需要的資金來估算該企業的價值。
運用重置成本法,需要對資產賬面價值進行適當的調整。在實際運用中,有兩種調整方法:一是價格指數法,即選用一種價格指數,將資產購置年份的價值換算成當前的價值。價格指數法存在的最大問題是沒有反映技術貶值等因素對某些重要資產價值帶來的影響。二是逐項調整法,即按通貨膨脹和技術貶值兩個因素對資產價值影響的大小,逐項對每一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以確定各項資產的當前重置成本。
3.清算價格法
清算價格法是通過估算目標企業的凈清算收入來確定目標企業價值的方法。企業的凈清算收入是出售企業所有的部門和全部固定資產所得到的收入,再扣除企業的應付債務。這一估算的基礎是對企業的不動產價值(包括工廠、廠場和設備、各種自然資源或儲備等)進行估算。
清算價格法是在目標企業作為一個整體已經喪失增值能力情況下的估值方法,估算所得到的是目標企業的可變現價格。此方法主要適用于陷入困境的企業價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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