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與解析】
1.(1)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債券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理由:因為其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確定、管理層有意愿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債券2013年12月31日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理由: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高于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所以應計提減值準備。
計算過程:
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債券計提減值準備前賬面價值=9 590.12+9 590.12×7%-600=9 661.43(萬元);
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400/1.07+400/1.072+400/1.073+400/1.074+10 000/1.074
=8 983.84(萬元);
計提減值準備金額=9661.43-8983.84=677.59(萬元)。
。2)2013年11月1日出售60%丙公司債券后應將剩余持有至到期投資全部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理由:甲公司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且比例較大,且不存在企業無法控制等特殊原因,表明甲公司違背了將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甲公司在處置后應立即將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甲公司出售丙公司債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根據金融資產轉移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將金融資產出售,同時與買入方簽訂協議,在約定期限結束時按固定價格(售價加合理回報)將該金融資產(或實質相同金融資產)回購的,不應當終止確認所出售的金融資產。
正確的會計處理:出售丙公司債券不應終止確認該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將收到的價款500萬元確認為一項金融負債,并在回購期內確認24萬元的利息費用。
2.(1)財務經理張某發言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應該在期貨市場上做賣出套期保值。
理由:期貨市場上賣出期貨合約,期貨價格上漲后買入平倉將會發生損失,同時現貨市場上以合同價格履行合同也會發生損失,不能實現風險抵消。
。2)會計師劉某發言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1:對于公司簽訂的遠期銷售合同(確定承諾),公司應考慮采用現金流量套期會計進行處理。
理由:對于尚未履行的合同(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相關的價格風險應按照公允價值套期進行處理。
不當之處2:不會對凈利潤產生影響。東 奧高會欄目精選稿件。
理由:現金流量套期中有效套期部分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無效套期部分計入當期損益,會對凈利潤產生影響。
。3)會計師鄭某發言無不當之處。
。4)會計師關某發言無不當之處。
3.(1)現金股票增值權的適用范圍:適用于現金流充裕且發展穩定的公司;可行權日前記入“管理費用”等科目,可行權日后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2)2015年12月31日應付職工薪酬余額=(200-20-10-10-80)×100×18=144 000(元)。
2015年計入損益的金額=144 000+80×100×18-(200-20-10-8)×100×15×2/3=126 000(元)
2016年計入損益的金=(200-20-10-10-80-50)×100×21+50×100×21-144 000=24 000(元)。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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