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題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怎么計算的
為什么不得扣除項目不用加上? 例如稅收滯納金,想投資者支付股息,管理費。是已經(jīng)包含在銷售收入里了嗎??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
答案分析: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稅前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5000(產(chǎn)品銷售收入)+2(合同違約金收入)-10(銀行罰息)-1000(工資、薪金)-140(職工福利費)-70(職工教育經(jīng)費)-20(工會經(jīng)費)-2600(其他可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1162(萬元)。

劉老師
2024-04-22 16:42:31 785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因為這里是根據(jù)直接法計算的,也就是按照下面的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 收入總額- 不征稅收入- 免稅收入- 準予扣除項目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按照上述公式一筆筆帶入,就可以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黃色部分就是解析中的“應稅收入”。
您可以看一下上述公式中,其實直接扣除的就是準予扣除項目,沒有考慮不得扣除項目,因此不用加上哈~
不是哈,與銷售收入沒有關(guān)系,不得扣除項目就是不允許從銷售收入中扣除,按照直接法我們只考慮了準予扣除的,所以不用額外考慮不得扣除項目。
您說的方法適用于間接法,也就是從會計利潤向應納稅所得額推,此時需要將不得扣除項目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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