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出納、會計的區別與聯系是什么?
問題來源:
【答案】C
【解析】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姜老師
2024-03-19 16:28:00 595人瀏覽
代理記賬、出納、會計在財務工作中各有其角色與職責。
- 代理記賬主要為企業提供記賬、報稅等服務,不負責企業的日常財務管理。
- 出納主要負責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及記賬工作,與會計緊密合作。
- 會計則負責全面的財務工作,包括記賬、報表編制、財務分析等。
三者的聯系在于:代理記賬可以視為企業的外部會計,與企業的出納和會計共同完成企業的財務工作。在某些情況下,代理記賬可能會指導或協助出納和會計進行工作。
但請注意,這與您提供的講義內容并不直接相關。講義主要討論的是對財務違規行為的法律處罰。如果您有關于該講義的具體問題,請隨時提問。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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