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等收入如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例題中,工資薪金也是每月預扣預繳,為什么只有勞務報酬和稿酬所得預扣預繳了?雖然工資收入是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但是從講義中的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公式來看,工資預扣預繳和專項扣除沒有關系呢?
問題來源:
【舉例】居民個人李某為獨生子,2019年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后共取得稅前工資收入24萬元,勞務報酬收入5萬元,稿酬收入2萬元。李某有一個上小學的小孩且由其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李某的父母均已年滿60周歲。其當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為:
【答案】
(1)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個稅=50000×(1-20%)×30%-2000=10000(元)
稿酬所得預扣預繳個稅=20000×(1-20%)×70%×20%=2240(元)
(2)全年應納稅所得額=240000+50000×(1-20%)+20000×(1-20%)×70%-60000-12000-24000=291200-96000=195200(元)
(3)應納稅額=195200×20%-16920-10000-2240=9880(元)。

梁老師
2019-12-18 12:24:59 2249人瀏覽
您的理解有些偏差。
扣繳義務人對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都會進行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的。只是計算方法有所不同。
(一)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從公式里看得出,工資預扣預繳和專項扣除是有關系。
(二)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相關答疑
-
2025-05-20
-
2025-05-17
-
2025-05-12
-
2025-05-07
-
202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