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一P425不定項二4小題中為何15-19年不減去所得稅再彌補,而20年需要?
為什么2015-2019年不用減去所得稅費用再彌補?2020年卻要先減去所得稅費用再彌補??????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未分配利潤=期初未分配利潤+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本期提取的盈余公積-本期給投資者分配的利潤等
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潤=-1291+(100+150+200+250+300)=-291(萬元),選項A錯誤,這也是2020年期初的未分配利潤,2020年實現的凈利潤=300×(1-25%)=225(萬元),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潤=-291(期初未分配利潤)+225(本年實現的凈利潤)=-66(萬元),沒有提取盈余公積等,所以不考慮,選項D錯誤。2020年已超出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時間,應交所得稅=300×25%=75(萬元),選項B正確,選項C錯誤。

申老師
2022-03-31 16:51:48 555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因為2015-2019年都在彌補虧損,這五年實現的稅前利潤還不夠彌補2014年發生的虧損1571,不存在計算應交所得稅的問題,而2020年超出了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5年期限,2020年是第6年了,所以2020年就不能再稅前彌補虧損了。
相關答疑
-
2025-05-20
-
2025-05-17
-
2025-05-17
-
2023-05-14
-
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