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二)政府財務會計要素(區別企業會計準則)
政府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而非所有者權益)、收入和費用(無利潤)。
1.資產
(1)資產的定義
資產是指政府會計主體過去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形成的,由政府會計主體控制(而非擁有)的,預期能夠產生服務潛力或者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經濟資源。
【擴展】服務潛力: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利用資產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以履行政府職能的潛在能力。
(2)資產類別
政府會計主體的資產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類別 |
劃分依據 |
舉例 |
流動資產 |
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變現的資產 |
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
非流動資產 |
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 |
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資產、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資源資產等【注意范圍】 |
(3)資產的確認條件(定義+條件)
①與該經濟資源相關的服務潛力很可能實現或者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會計主體;
②該經濟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4)資產的計量屬性
政府資產的計量屬性主要有歷史成本(一般采用)、重置成本、現值、公允價值和名義金額(無法采用其他計量屬性的,采用人民幣1元計量)。

賀老師
2020-02-20 10:56:17 14679人瀏覽
政府資產的計量屬性主要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現值、公允價值和名義金額。
政府負債的計量屬性主要包括歷史成本、現值和公允價值。
所以不包括可變現凈值~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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