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3 分析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考核方式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考試題型為綜合案例分析。
考生應當在掌握專業階段各學科知識、基本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規范的基礎上,在復雜的職業環境中,對實務問題進行分析、判斷、綜合、評價,并以書面形式清晰、有效地表達看法或提出方案。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以管理咨詢和業務分析為重點,內容主要涉及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和經濟法等專業領域。
【提示】雖然考題以“拼盤”形式呈現,但不意味著考試僅僅是3門課所學內容的簡單堆砌。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戰略考核方式
1.大多數內容與專業階段考核方式類似:具體戰略知識點+案例材料分析。
2.新增一種考核方式:結合案例材料的分析與表述。
【提示】紙老虎,類似四六級閱讀理解,需要依托戰略科目構建思維框架和答題大綱,再結合案例材料添加和豐富具體內容(如PEST利弊分析、風險識別等)。
3.有一定背誦默寫內容(如基本競爭戰略風險,波特五力模型局限性,并購動機等),但比重逐年降低。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財管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考試重心與專業階段完全不一致,大家要做好與專業階段財管說再見的思想準備。
感覺專業階段學了個假財管,從理工科計算為主變為文科性質的記憶,很好詮釋了綜合階段考核“對實務問題進行分析、判斷、綜合、評價,并以書面形式清晰、有效地表達看法或提出方案。”
專業階段更看重某個模型如何定量計算,綜合階段更看重模型的前提與假設,模型的優缺點,模型的適用性等方面。
2.專業階段對于不同理論、優缺點等多以客觀題形式考核,但綜合階段不但以主觀題形式考核,而且更為細碎(多為4~8個不等的觀點/看法的表述),要求考生逐項判斷對錯并闡述理由。
3.計算還有,但非常簡單,不足為懼(NPV,回收期,相對價值評估模型等)。
4.命題老師為了增加考試的“不可預見性”,財管科目肩負了一定“隨機游走”知識點的考核任務。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經濟法考核方式
1.專業階段很多知識點在綜合階段不予考察了(破產法、票據法等),但加重了對公司法、證券法的考察。
2.不同于專業階段的是綜合階段更為細碎,往往就觀點或公司情況判斷對錯或指出不妥之處、動輒就是4~8個小事項,還需要闡述理由。(和綜合階段財管倒是異曲同工)
3.給出公司現狀(如董事會、監事會人員構成情況,公司三大報表主體核心內容等)或發行方案(如可轉債發行方案),要求考生前后融會貫通解決公司治理、證券發行等問題,動輒要求考生挑出4~8個不合理之處并闡述理由。(很像“大家來找茬”)
4.貼近實務
(1)公司法考核專業階段更側重股東權利保護,但綜合階段更側重公司治理結構等,更為貼近實務。
(2)證券法專業階段較為看重中小投資者保護,故信息披露、證券欺詐、上市公司收購、重大資產重組考核較多,綜合階段對于證券發行上市、重大資產重組、強制要約收購及豁免等問題加重考核,貼近實務。
(3)合伙企業法等考核雖生冷偏僻,但也與實務中投資企業創設非常相近,且用了一種類似企業法務顧問或律師“文本審核”的開展工作方式加以考核,貼近實務。
5.命題老師為了增加考試的“不可預見性”,經濟法科目同樣肩負了一定“隨機游走”知識點的考核重任(如2019年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對外轉讓,2018年的合伙企業法,2017年的合同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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