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會計要素及其確認與計量(★★)
(四)收入的定義及其確認條件
1.收入的定義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根據收入的定義,收入具有三方面特征:
(1)收入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
【提示】注意與“利得”區分,利得是非日常活動。
(2)收入是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提示】注意與“利得”區分,利得是凈流入。
(3)收入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總結】利得和損失
利得和損失 | 1.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2.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 |
會計科目 | 常見事項 | |
直接計入 所有者權益 | 其他綜合收益 | 1.其他債權投資、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 2.金融資產重分類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 3.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時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的差額; 4.其他債權投資信用減值準備; 5.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
直接計入 當期利潤 | 營業外收入(利得)、營業外支出(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資產處置損益…… | 1.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處置; 2.捐贈收支; 3.固定資產盤虧凈損失; 4.罰款、違約金; 5.債務重組利得或損失; 6.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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