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1 稅收法律關系★★
要素 | 具體內容 | ||
主體 | 征稅主體 | 海關 | 負責征收:關稅和船舶噸稅 委托代征:進口增值稅和消費稅 |
稅務機關 | 除由海關征收和委托海關代征的稅種外,其他稅種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和管理 | ||
納稅主體 | 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具體表現形式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 ||
客體 | 征稅對象 【舉例】企業所得稅法律關系的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 ||
內容 | 主體所享受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
入門解讀
本考點屬于基礎概念,考試常考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1.可以結合“入門二”理解。主體一定至少是“雙方”,對于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就包括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征稅主體代表“國家”,依法有征稅的權利。納稅主體代表“納稅人”,依法有納稅的義務。
2.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就是征稅對象,可以理解為“對什么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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