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銷售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多選題專項練習
雖然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學習很苦很累,但是只要堅持走下去就一定會有所回報!東奧為大家帶來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中有關混合銷售的多選題專項練習,趕緊來做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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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點所屬章節】《經濟法基礎》第四章 稅法概述及貨物和勞務稅法律制度
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屬于混合銷售的有( )。
A、商超既銷售商品又提供餐飲服務
B、配件生產企業銷售自產鋼結構件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C、電器生產企業在銷售家電的同時提供送貨服務
D、餐廳提供餐飲服務同時銷售酒水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選項A:屬于兼營行為。選項B: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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