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不定項專項練習
備戰初級會計考試的考生朋友們,希望大家可以堅持每天學習!以下是《經濟法基礎》會計人員的相關不定項練習題,趕緊來做題吧!
【不定項選擇題】2023年1月,甲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周某讓會計人員王某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王某按照指示完成上述工作并編制了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隨后,甲公司將該財務會計報告提供給了乙公司。
2023年3月,王某和周某,先后因故離職。甲公司安排會計人員劉某接替王某工作,雙方辦理了會計工作交接;甲公司隨后聘用李某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關于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財務會計報告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后才能對乙公司提供
B.會計機構負責人周某應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
C.會計人員王某應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或者蓋章
D.王某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1)選項A:并非所有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都必須經過審計;(2)選項BC: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3)選項D: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2.有關會計人員王某和劉某辦理工作交接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劉某應按移交清冊逐項核對點收
B.王某應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C.應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D.移交完畢,劉某可自行另立新賬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
(1)選項A: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2)選項B: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3)選項C: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4)選項D: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3.王某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經查尚不構成犯罪,( )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A.2年內
B.5年內
C.10年內
D.終身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尚不構成犯罪”,5年禁入。
4.李某的下列資歷中,符合會計機構負責人任職資格要求的是( )。
A.具有5年會計工作經歷
B.具有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C.具有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D.具有碩士學位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3年。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由東奧教研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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