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虧損的彌補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階段習題
只有嘗試過,努力過,堅持過,才能有收獲。為了順利取得初級會計證書,大家要打好基礎,多做習題。以下是今天的習題,一起來做題吧!
甲公司2016年度虧損100萬元、2018年度虧損200萬元,2017年、2019年-2021年未彌補虧損前的應納稅所得額均為0,2022年度未彌補虧損前的應納稅所得額為600萬元。已知,甲公司不屬于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022年度應納的企業所得稅額為( )萬元。
A.150
B.125
C.100
D.75
【答案】C
【解析】甲公司不屬于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稅前補虧期為5年,2018年度虧損尚在補虧期內,2016年度虧損已經超出補虧期而不得在稅前減除。因此,甲公司2022年度應納的企業所得稅額=(600-200)×25%=100(萬元)。
注:以上習題選自黃潔洵老師2023年《經濟法基礎》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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