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第七節 印花稅法律制度
一、納稅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使用稅法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二、征稅范圍
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列舉的憑證分為五類,即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門確認的其他憑證。’
三、稅率
印花稅的稅率有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
四、計稅依據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以憑證所載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2.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為其計稅依據。
3.不記載金額的營業賬簿、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專利證等權利許可證照,以及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等輔助性賬簿,以憑證或賬簿的件數作為計稅依據。
4.納稅人有以下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1)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2)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3)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五、應納稅額的計算
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3.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收資本十資本公積〕×0.5‰
4.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六、稅收優惠
1.法定憑證免稅。
2.免稅額。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征印花稅。
3.其他憑證、情形免稅。
七、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印花稅應當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是指在合同簽訂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如果合同是在國外簽訂,并且不便在國外貼花的,應在將合同帶入境時辦理貼花納稅手續。
(二)納稅地點
印花稅一般實行就地納稅。
(三)納稅期限
印花稅的納稅方法實行自行計算應納稅額,并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四)繳納方法
根據稅額大小,應稅項目納稅次數多少以及稅源控管的需要,印花稅分別采用自行貼花、匯貼匯繳和委托代征三種繳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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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許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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