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管理_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希望大家都能積極起來,讓備考生活散發出充滿活力的光彩。以下是《經濟法基礎》納稅申報管理相關的知識點,趕緊來學習吧!
納稅申報管理(★★)
1.納稅申報的方式
申報方式 | 要點 |
自行申報 | 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自行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辦稅服務場所辦理納稅申報手續 |
郵寄申報 | (1)指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使用統一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通過郵政部門交寄納稅申報資料,并以郵政部門收據作為申報憑據的納稅申報方式 (2)郵寄申報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
數據電文申報 | (1)指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稅務機關確定的電子方式(如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進行納稅申報 (2)采取數據電文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其申報日期以稅務機關計算機網絡系統收到該數據電文的時間為準 |
其他方式申報 | 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方式申報納稅 |
2.延期辦理納稅申報
情形 | 要點 | 具體規定 | |
因自身原因需要延期 | 事前申請 |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 |
先預繳,在核準的延期內結算 | 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 ||
因不可抗力需要延期 | 事后報告 |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
3.特殊情況下的納稅申報
情形 | 處理 |
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 | 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
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 | 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
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至企業注銷之日期間 | (1)仍應當接受稅務機關的稅務管理 (2)仍應履行稅法規定的相關義務 (3)發生應稅情形,仍應當按規定申報納稅(由管理人以企業名義辦理) |
4.簡并稅費申報
(1)納稅人申報繳納耕地占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車船稅、環境保護稅、資源稅、煙葉稅中的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
(2)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等。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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