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_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搶先學
2025年初級會計備考開始了,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大家要努力學習哦!以下是《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快來學習吧!
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
1.依法建賬
(1)各單位應當按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
(2)各單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應當統一進行會計核算,不得違反規定私設會計賬簿進行登記、核算。
2.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
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3.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和完整
(1)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2)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是會計資料最基本的質量要求。造成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偽造、變造會計資料是重要手段之一:
①偽造會計資料,指以虛假的經濟業務為前提編制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
②變造會計資料,指以涂改、挖補等手段對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進行改變。
4.正確采用會計處理方法
各單位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有必要變更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變更,并將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
5.正確使用會計記錄文字
(1)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
(2)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3)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6.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會計電算化)的,其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