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要考點跟學打卡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考生,努力過后,才知道許多事情,堅持堅持,就過來了。以下是《經濟法基礎》考點-經濟補償金,一起來學習吧!
經濟補償金(大綱要求:掌握)(★★★)
1.什么是經濟補償金?
(1)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給予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2)經濟補償金VS違約金VS賠償金
項目 | 勞動合同解除 或終止的 經濟補償金 | 競業限制的 經濟補償金 | 違約金 | 賠償金 |
產生原因 | 法定 | 約定 | 約定 | 法定 |
適用情形 |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而勞動者無過錯 |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勞動者遵守競業限制協議 |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或競業限制的約定 | 勞動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因自身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害 |
支付方 | 用人單位 | 用人單位 | 勞動者 | 過錯方 |
2.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勞動者符合隨時通知解除和不需要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符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符合可裁減人員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
3.支付多少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1)基本思路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計算公式:
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應得的經濟補償金
=工作年限×月工資
(2)工作年限的確定
除整數年限外,工作年限“零頭”部分按以下標準計算:
①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②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按半年計算);
③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入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3)月工資的確定
①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②低工資的特殊處理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③高工資的特殊處理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計算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12年)×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