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_2024年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重要考點跟學打卡
努力備考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才能收到滿意的答卷。以下是為考生們準備的經(jīng)濟法基礎重要考點-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趕緊來學習打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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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基本規(guī)定
計稅 方法 | 計稅依據(jù) (大綱要求:熟悉) | 稅率 (大綱要求:了解) | 計稅公式 (大綱要求:熟悉) |
從價 計征 | 以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為計稅依據(jù) | 1.2% | 應納稅額 =應稅房產余值×1.2% =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
從租 計征 | 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稅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jù)(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 | 12%或者4% | 應納稅額 =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12%或4% |
2.房產原值確定的3個重要細節(jié)(大綱要求:熟悉)
細節(jié)要點 | 具體規(guī)定 |
不扣減折舊額 |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不扣減折舊額) |
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設備和設施 | (1)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如暖氣、衛(wèi)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臺等) (2)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
改建、擴建與更換附屬設備、配套設施 | (1)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對更換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在將其價值計入房產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設備和設施的價值;對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中易損壞、需要經(jīng)常更換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計入房產原值 |
3.特殊業(yè)務中納稅人、計稅依據(jù)的確定(大綱要求:熟悉)
業(yè)務要點 | 具體規(guī)定 | |
投資聯(lián)營的房產 | 真投資:被投資方交、從價計征 | 對以房產投資聯(lián)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jù)計繳房產稅 |
假投資:投資方/出租人交、從租計征 | 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經(jīng)營風險的,實際上是以聯(lián)營名義取得房屋租金,應當以出租方取得的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jù)計繳房產稅 | |
融資租賃房屋:由承租人交、從價計征 | 融資租賃房屋的房產稅,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jīng)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