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的分類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要考點跟學打卡
初級會計考試并不難,大家只要認真學習,通關不成問題。以下是為考生們準備的有關法律責任的分類的知識點,請大家來閱讀下文!
法律責任的分類(大綱要求:熟悉)(★★★)
1.民事責任
(1)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2)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2.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行政處罰 (針對外部相對人) | 聲譽罰 | 警告、通報批評 |
財產罰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行為罰 | 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 |
人身自由罰 | 行政拘留 | |
行政處分 (針對內部相對人) |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 |
3.刑事責任
種類 | 具體形式 | 基本涵義 |
主刑 | 管制 | 限制人身自由(3個月以上2年以下),由公安機關管束和監督 |
拘役 | 短期剝奪人身自由(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 | |
有期徒刑 | 長期剝奪人身自由(6個月以上15年以下),實行勞動改造 | |
無期徒刑 | 終身剝奪人身自由,實行勞動改造 | |
死刑 | 包括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2年執行 | |
附加刑(可與主刑一起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 罰金 | 強制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 |
剝奪 政治權利 | 剝奪的政治權利包括: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 |
沒收財產 | 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 | |
驅逐出境 | 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國(邊)境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