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實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重要考點跟學打卡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張麗娜2024-01-30 15:38:13
2024年初級會計備考正在火熱進行中,考生們要嚴格按照計劃進行備考哦!以下是為大家準備的有關法律事實的知識點講解,一起來學習吧!
法律事實(大綱要求:掌握)(★★★)
1.基本規定
引發法律關系變動的原因——法律事實 | 不以當事人主觀意志為轉——法律事件 | 絕對事件,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現象 | |
相對事件,如重大政策改變、爆發戰爭等社會現象 | |||
以當事人主觀意志為轉移——行為 | 意思表示決定行為的法律后果 | 法律行為,如簽訂合同、簽發支票 | |
法律直接規定行為法律后果 | 事實行為,常見的事實行為有無因管理行為、正當防衛行為、緊急避險行為以及侵權行為、違約行為、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等 |
2.法律行為的分類
分類標準 | 具體類別 |
行為是否合法 | 合法行為 |
違法行為 | |
行為的表現形式 | 積極行為(也稱作為,如簽發支票) |
消極行為(也稱不作為,如競業限制) | |
行為人取得權利是否需要支付對價 | 有償行為(如買賣、租賃) |
無償行為(如無償保管、贈與) | |
作出意思表示的主體數量 | 單方行為(如書立遺囑、拋棄動產) |
多方行為(如簽訂合同) | |
行為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形式、程序、要件 | 要式行為(如簽發票據) |
非要式行為(如日用品零售合同) | |
主體實際參與行為的狀態 | 自主行為 |
代理行為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