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只有經過千錘百煉,才能成為好鋼。希望大家在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路途上,不斷錘煉自己,爭取順利取證!一起來學習今天的考點吧!
界定 | (1)以小時計酬為主 (2)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
協議形式 | 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
合同數量 | 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
試用期 | 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
終止用工與經濟補償金 |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
工資 | (1)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2)用人單位可以按小時、日或周為單位結算工資,但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3年《經濟法基礎》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