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在2024年初級會計師考試預習階段,考生可以先對每個知識點內容進行了解,等到基礎階段再進一步強化學習。
【本知識點所屬章節】《經濟法基礎》第三章
1.匯兌,指匯款人將款項委托銀行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
2.適用范圍
(1)匯兌分為信匯、電匯兩種。
(2)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
3.簽發匯兌憑證必須記載的事項
(1)表明“信匯”或“電匯”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收款人名稱(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必須記載其賬號);
(5)匯款人名稱(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必須記載其賬號);
(6)匯入地點、匯入行名稱;
(7)匯出地點、匯出行名稱;
(8)委托日期;
(9)匯款人簽章。
4.匯款回單與收賬通知
項目 | 匯款回單 | 收賬通知 |
使用情形 | 匯出銀行受理匯款人簽發的匯兌憑證,經審查無誤后,應及時向匯入銀行辦理匯款,并向匯款人簽發匯款回單 | 匯入銀行對開立存款賬戶的收款人,應將匯入款項直接轉入收款人賬戶,并向其發出收賬通知 |
功能 | 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 | 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戶的憑據 |
5.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3年《經濟法基礎》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