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噸稅_2023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跟學打卡
距離初級會計考試越來越近,大家關于船舶噸稅考點都掌握了嗎?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準備的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關于船舶噸稅知識點詳解,還沒有掌握的小伙伴要抓緊學習喲!
考點:交不交船舶噸稅(大綱要求:了解)
1.征稅范圍和納稅人
對自中國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的船舶征收船舶噸稅,以應稅船舶負責人為納稅人。
2.免征噸稅的船舶
(1)應納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權的初次進口到港的空載船舶;
(3)噸稅執照期滿后24小時內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4)非機動船舶(不包括非機動駁船);
(5)捕撈、養殖漁船;
(6)避難、防疫隔離、修理、改造、終止運營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7)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船舶;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船舶。
考點:交多少船舶噸稅(大綱要求:了解)
1.稅率
(1)噸稅設置優惠稅率和普通稅率,適用優惠稅率的船舶有: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應稅船舶;
②船籍國(地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船舶稅費最惠國待遇條款的條約或者協定的應稅船舶。
(2)噸稅按照船舶凈噸位和噸稅執照期限征收,并實行復式稅率。稅率表如下:
2.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應稅船舶凈噸位×適用稅率
考點:怎么交船舶噸稅(大綱要求:了解)
1.噸稅由海關負責征收。海關征收噸稅應當制發繳款憑證。
2.時間
(1)噸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應稅船舶進入境內港口的當日。
(2)應稅船舶在噸稅執照期滿后尚未離開港口的,應當申領新的噸稅執照,自上一次執照期滿的次日起續繳噸稅。
(3)應稅船舶負責人應當自海關填發噸稅繳款憑證之日起15日內繳清稅款。未按期繳清稅款的,自滯納稅款之日起至繳清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稅款滯納金。
3.“1補3追”
(1)海關發現少征或者漏征稅款的,應當自應稅船舶應當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補征稅款。
(2)因應稅船舶違反規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稅款的,海關可以自應當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追征稅款,并自應當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征少征或者漏征稅款萬分之五的稅款滯納金。
說明:以上內容節選自東奧黃潔洵老師2023年《經濟法基礎》基礎班講義,僅供考生學習參考,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