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_2023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跟學打卡
東奧會計在線為考生們帶來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法律責任章節中的知識點:3類法律責任的本質區別、3類法律責任的具體形式,趕緊來學習吧!
『六周跟學打卡』活動 | |
下載六周學習計劃 | 查看知識點匯總 |
法律責任
考點1:3類法律責任的本質區別(大綱要求:熟悉)
1.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違反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可由義務人主動承擔,也可經權利人要求而承擔。
2. 行政責任,是指違法的單位和個人所應承受的由行政主體依法定程序所給予的制裁。
3. 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所應承受的由國家審判機關(人民法院)依照刑事法律給予的制裁后果,是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責任形式。
考點2:3類法律責任的具體形式(大綱要求:熟悉)
1. 民事責任
(1)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2)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2. 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行政處罰(針對外部相對人) | 通常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
行政處分(針對內部相對人) |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 |
3. 刑事責任
種類 | 具體形式 | 基本涵義 |
主刑 | 管制 | 限制人身自由(3個月以上2年以下),由公安機關管束和監督 |
拘役 | 短期剝奪人身自由(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 | |
有期徒刑 | 長期剝奪人身自由(6個月以上15年以下),實行勞動改造 | |
無期徒刑 | 終身剝奪人身自由,實行勞動改造 | |
死刑 | 包括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2年執行 | |
附加刑(可與主刑一起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 罰金 | 強制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 |
剝奪政治權利 | 剝奪的政治權利包括: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 |
沒收財產 | 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 | |
驅逐出境 | 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國(邊)境 |
說明:以上內容節選自東奧黃潔洵老師2023年《經濟法基礎》基礎班講義,僅供考生學習參考,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