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扣繳_2023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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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識點所屬章節(jié)】《經濟法基礎》第五章
扣繳義務人 | 支付人 | |
適用情形 | (1)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2)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但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與該境內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 | |
應納稅所得額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 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
轉讓財產所得 | 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
應納稅額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預提所得稅稅率(10%)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