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_2023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每一個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對生命的辜負。下面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帶來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快來一起學習吧!
■2023年初級輕一書課包,全新升級,3款書課包隨心選,立即搶購>>>
■搶先學!2023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匯總,點擊進入>>>
【本知識點所屬章節】《經濟法基礎》第三章
支票概述
1.概念
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支票上的當事人
(1)支票的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支票的出票人:是在經批準辦理支票業務的銀行機構開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
(3)支票的付款人:出票人的開戶銀行。
(4)支票的收款人:支票正面“收款人”欄中記載的人。
①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②區別于持票人,持票人可以是票據正面填明的收款人,也可以是經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
3.支票的種類
項目 | 識別 | 用途 | |
現金支票 | 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 | 只能用于支取現金 | |
轉賬支票 | 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 | 只能用于轉賬 | |
普通支票 | 普通支票 | 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 | 既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 |
劃線支票 | 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 | 只能用于轉賬 |
4.適用范圍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全國支票影像系統支持全國使用。
支票的出票
1.開立支票存款賬戶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必須使用本名,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并應當預留其本名的簽名式樣和印鑒。
2.必須記載事項
簽發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6項),否則支票無效:
(1)表明“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出票日期;
(5)付款人名稱;
(6)出票人簽章。
3.授權補記事項
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4.相對記載事項(如未記載,適用法律推定,不導致支票無效)
(1)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為付款地。
(2)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5.空頭支票與預留簽章
(1)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否則為空頭支票。
(2)支票的出票人預留銀行簽章是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出票人不得簽發與其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
①出票人為單位的,為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②出票人為個人的,為與該個人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簽名或者蓋章。
(3)法律責任
單位或者個人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
①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
②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屢次簽發空頭支票的,銀行有權停止為其辦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結算業務。
【辨析一下】
項目 | 主體 | 數額 |
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 | 票面金額×5%且≥1000元 |
賠償金 | 持票人 | 票面金額×2% |
支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1)期限:支票見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2)途徑及手續細節
途徑 | 適用的支票 | 手續細節 |
委托開戶銀行收款 | 用于轉賬的支票 | ①作成委托收款背書 ②將支票和填制的進賬單送交開戶銀行 |
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銀行提示付款 | 用于轉賬的支票 | ①在支票背面“背書人簽章”欄簽章 ②將支票和填制的進賬單送交開戶銀行 |
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 | ①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欄簽章 ②持票人為個人的,還需交驗本人身份證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 |
光看知識點沒學會?各位考生不要著急,購買課程,獲取老師精講,學習起來更輕松,去購買>>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