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交車船稅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學習打卡
只要你始終朝著夢想前行,永遠在路上,就沒有到達不了的遠方。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中的高頻知識點,快一起來學習吧!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以購買車船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2.代收代繳車船稅
(1)車船稅的納稅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稅法規定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但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并出具代收稅款憑證。
(2)納稅人沒有按照規定期限繳納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在代收代繳稅款時,可以一并代收代繳欠繳稅款的滯納金。
(3)扣繳義務人已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人不再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
3.納稅地點
(1)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2)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其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4.納稅申報
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
5.年中過戶
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6.被盜、滅失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復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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