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扣除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學習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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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稅前扣除的項目
1.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除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3.企業發生的支出可以區分為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
(1)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2)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4.不征稅/免稅收入對應的支出
(1)企業的不征稅收入對應的費用、折舊、攤銷一般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免稅收入對應的費用、折舊、攤銷一般可以稅前扣除。
5.不得扣除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辨析一下
違反“公法” | 違反“私法” |
①稅收滯納金 ②罰款 ③罰金 ④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 ①合同違約金 ②銀行罰息 ③法院判決由企業承擔的訴訟費 |
稅前不得扣除 | 稅前據實扣除 |
(5)不符合規定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具體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稅金的扣除
情形 | 稅費 | |
不得扣除 | 企業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 |
可以扣除 | 計入稅金及附加在當期扣除 | 消費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環境保護稅 |
發生當期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攤扣除 | 車輛購置稅、契稅、進口關稅、耕地占用稅、不得抵扣的增值稅 |
工資、薪金支出和四項經費的扣除
1.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2.四項經費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3)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4)黨組織工作經費
①國有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全資和國有資本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②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管理費列支,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重點扣除項目
(一)業務招待費
1.基本規定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2.銷售(營業)收入的確定
(1)銷售(營業)收入,也可以稱為“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
(2)銷售(營業)收入主要包括銷售貨物收入(包括視同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包括視同提供勞務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和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
辨析一下
收入來源 | 收入類型 | 是否計入銷售收入 |
銷售產品 | 銷售貨物收入 | √ |
出售設備 | 轉讓財產收入 | × |
出租設備 | 租金收入 | √ |
(二)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1.基本規定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特殊規定
(1)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公益性捐贈
1.界定
(1)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
(2)自2021年1月1日起,企業或個人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用于符合法律規定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準予按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2022年新增)
2.限額扣還是據實扣?
(1)企業當年發生以及以前年度結轉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3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企業同時發生扶貧捐贈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贈支出,在計算公益性捐贈支出年度扣除限額時,符合條件的扶貧捐贈支出不計算在內。
3.公益性捐贈支出的范圍
企業在非貨幣性資產捐贈過程中發生的運費、保險費、人工費用等相關支出,凡納入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開具的公益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上述費用未納入公益性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企業相關費用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2022年新增)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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