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概述及主體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各位備考初級會計的考生們,小編為大家帶來了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法律關系概述及主體,趕緊來學習吧!
考點1:法律關系概述★
概念:法律關系是指被法律規范所調整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法律關系三要素:主體、客體、內容。
【注意】“被法律規范調整的”,才屬于法律關系:
(1)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而形成的法律關系,為民事法律關系。
(2)調整行政管理關系而形成的法律關系,為行政法律關系。
考點2:法律關系主體★★
法律關系主體,又稱法律主體,是指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
【提示】1.所謂法律關系主體,就是能夠主導“關系產生、發展”的“主導人”。可以想象成故事中的主人公,能主導故事的產生、發展和結束。2.所謂“關系”最少需要兩個主體,在他們之間形成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法律關系。
(一)種類
自然人 | 中國公民、外國公民、無國籍人 | ||
組織 | 法人組織 | 營利法人 |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
非營利法人 | 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 ||
特別法人 | 包括機關法人(如:國家機關)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如:生產隊) 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如:農村合作社)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如:居委會) | ||
非法人組織 | 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 ||
國家 | 國家可以作為一個整體成為法律關系主體 |
(二)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
年齡(周歲) | 精神狀況 | 民事行為能力 |
不滿8周歲<8 | 無論精神狀況如何 | 無 |
8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8≤Y<18 | 正常 | 限制 |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辨認一部分) | ||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一點兒都不能辨認) | 無 | |
16≤Y<18,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 | “視為”完全 | |
18周歲以上≥18 | 正常 | 完全 |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 | 無 | |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辨認一部分) | 限制 |
【提示】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時主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但也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三)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提示】所謂“客體”是指是指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所謂指向對象,通俗講就是故事中主人公之間因何產生了“愛恨情仇”,比如房子爭奪、公司股權糾紛,房子、股權就是所謂的客體。
物 | 自然物 | 如:礦藏、土地、水流、森林等 |
人造物 | 如:飛機、大炮、輪船、機器設備、建筑物等 | |
貨幣及有價證券 | 如:金錢、股票、基金、債券等 | |
有體物 | 可以是固體形態,也可以無固體形態。如:空氣、天然氣、電力、熱力等 | |
無體物 | 數據信息、游戲幣、網購電子券等 | |
人身、人格 | 【提示】人的整體只能是法律關系主體,不能作為法律關系的客體 【解釋】人是主體;人體的部分是客體。如血液、精子和人體中分離出去的器官 | |
精神產品 | (1)也稱智力成果,是指人們通過腦力勞動創造的能帶來經濟價值的精神財富。如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等 (2)精神產品是一種精神形態的客體,是一種思想或者技術方案,不是物,但通常有物質載體。如書籍、圖冊、錄像、錄音等 | |
行為 | 生產經營行為、經濟管理行為、提供一定勞務行為等。如運輸 |
(四)法律關系的內容
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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