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形式與法律責任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2022年初級會計預習階段備考起步了,你開始復習了嗎?備考時間有限,大家要盡早開始備考!小編為大家帶來了《經濟法基礎》的預習考點,一起來學習吧!
法的形式★★
(一)制定機關
(二)效力等級
(1)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2)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考點2:法律責任★★★
我國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
責任類別 | 具體形式 | |
民事責任 |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返還財產;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 |
行政責任 | 行政處罰(針對行政管理相對人) | (1)警告 |
(2)針對財產: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3)針對行為: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 ||
(4)行政拘留 | ||
行政處分(針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 |
刑事責任 | 主刑 | (1)管制 |
(2)拘役 | ||
(3)有期徒刑 | ||
(4)無期徒刑 | ||
(5)死刑 | ||
附加刑 (可與主刑一起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 (1)罰金 | |
(2)剝奪政治權利 | ||
(3)沒收財產 | ||
(4)驅逐出境(適用于外國人) |
【提示】學習時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懲罰力度: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
2.辨析
(1)區分行政處罰中罰款與刑事責任中罰金(重金輕罰);
(2)區分行政處罰中行政拘留與刑事責任中拘役;
(3)區分行政處罰中沒收非法財物與刑事責任中沒收財產。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