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_2021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必學知識點
若要成功,就要大膽去闖。不敢做,不去闖,夢想就會變成幻想。初級會計考試涉及到很多基礎知識點,把這些知識點牢牢掌握是通關的秘訣。下面小編帶來《經濟法基礎》的必學知識點,快隨小編一起認真學習吧!
車輛購置稅 重要考點詳解
考點1:交不交車輛購置稅(★★)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
2.什么是“購置”?
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3.什么是“應稅車輛”?
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車輛(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
【提示】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4.下列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1)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3)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4)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提示】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是指采用焊接、鉚接或者螺栓連接等方式固定安裝專用設備或者器具,不以載運人員或者貨物為主要目的,在設計和制造上用于專項作業的車輛。(例如,灑水車、高空作業車)
(5)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提示】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考點2:交多少車輛購置稅(★)
情形 | 計稅價格 | 應納稅額 |
購買自用應稅車輛 | 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10%) |
進口自用應稅車輛 |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 |
自產自用應稅車輛 | 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 |
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 | 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 |
納稅人申報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 | 由稅務機關依法核定其應納稅額 |
考點3:怎么交車輛購置稅(★)
1.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2.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60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3.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4.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以免稅、減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1年扣減10%。
5.納稅人將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企業或者銷售企業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退稅額以已繳稅款為基準,自繳納稅款之日至申請退稅之日,每滿1年扣減10%。
6.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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