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額和銷售數量確定的基本規則_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路上,難免會有感覺到累的時候,但是為了心中的夢想,再累也要堅持。小編預祝大家都能順利取證!
消費稅計稅銷售額和銷售數量確定的基本規則
1.銷售額確定的基本規則
采用從價定率和復合計稅方式計算消費稅稅額時均會涉及銷售額,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應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2.銷售數量確定的基本規則
(1)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
(4)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摘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基礎》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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