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稅率_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必學知識點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備考初級會計是一個持之以恒的過程,只有堅持學習,才能看到進步!趕緊來隨小編學習一下今天的考點吧!
消費稅的稅率
1.基本規定
稅率形式 | 適用稅目 | 計稅公式 |
從價定率 | 除適用從量計稅、復合計稅以外的其他稅目 | 應納稅額=銷售額或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
從量定額 | 啤酒、黃酒、成品油 |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
復合計稅 | 卷煙、白酒 |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或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
2.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量的,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摘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基礎》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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