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有關違法行為的行政責任要點
在備考2018初級會計考試中,沒有經歷過凜冽寒風,又哪會問的梅花撲鼻香?東奧小編準備了《經濟法基礎》的知識點,堅持學習,讓自己正真有實力的通過考試。
【內容導航】
有關違法行為的行政責任要點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
【知識點】有關違法行為的行政責任要點
有關違法行為的行政責任要點
違法行為 | 處罰部門 | 對單位的罰款額度 | 對涉事會計人員的 禁入措施 |
違反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行為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 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 | 情節嚴重的,涉事會計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 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 | 涉事會計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
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 |||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
備考2018初級會計考試的旅途會磨難重重,但是虛心好學的您將會克服一切困難。獲取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匯總,堅持下去。迎接勝利的朝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