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授意、指使、強令行為
為通過2018初級會計考試,擁有堅定的意志力是非常重要的。東奧小編準備了《經濟法基礎》的知識點,努力備考,克服一切困難。
【內容導航】
授意、指使、強令行為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
【知識點】授意、指使、強令行為
授意、指使、強令行為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1)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尚不構成犯罪的:
①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面對2018初級會計考試,要充滿信心的勇敢挑戰。獲取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匯總,只要發奮圖強的堅持到底,成功離我們還會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