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多項選擇題
甲公司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擬裁減人員。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甲公司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方可以裁減人員的有( )。
A.裁減人員10人,占職工總數的5.56%
B.裁減人員15人,占職工總數的8.33%
C.裁減人員19人,占職工總數的10.56%
D.裁減人員22人,占職工總數的12.22%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1)選項CD: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2)選項AB:裁減人員不足20人且占企業職工總數不足10%的,無需執行上述程序。
【學員提問】
這題我并沒有看見企業職工總數寫的是多少啊?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不需要知道職工總數,題目告訴了裁減的人數,也告訴了我們裁減人數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根據這2個數字,我們就可以做出判斷。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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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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