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預習階段即將起航,2016東奧初級會計職稱網課正在火熱搶購中,現階段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提前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知識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法律責任的概念。
2016年《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法律責任的概念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6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法律責任
(一)廣義法律責任——積極意義(正面)法律責任與消極意義(反面)法律責任,等同法律義務。
狹義法律責任——消極意義(反面)的法律責任
(二)狹義的法律責任——違法行為、法律制裁
廣義的違法包括一般違法和犯罪;狹義的違法是指不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行為
(三)違法行為、法律責任、法律制裁二者中,違法行為是首要因素,它是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和前提。法律制裁是承擔法律責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責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結果或體現,但是有法律責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6《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篇初級: 2016年《經濟法基礎》知識點:行政訴訟
- 下一篇初級: 【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